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以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文化立市、工业强市、贸易兴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提供了坚强有力法治支撑。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
1.精心谋划法治建设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基层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印发《景德镇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4个方面80项具体工作任务,推动全市54个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实现市县乡法治建设全贯通。
2.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双向发力。开展全国、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推荐活动,浮梁县“践行‘两山’生态理念,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对全市4个县(市、区),高新区、昌南新区和10家重点工作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实地督察,摸清问题短板,通报督促整改,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府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1.“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赣服通”景德镇分厅上线查询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070项,签发电子证照种类182种,较上年增长62.5%,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种类69种,较上年增加18种。拓展“异地通办”事项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承接落实“跨省通办”事项162项、“省内通办”事项606项。
2.“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创新推出了无感办理服务、市县同权、现场勘验“四个一批”、一码通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审管执信服等“4+2”改革。改革后,企业群众办事跑动次数减少66%以上,要件材料反复提交率减少80%以上,审批时限精简50%左右。
3.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制定提升审判质效、深化执行攻坚、创新破产机制、强化检察建议治理效能、打击妨碍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动、提升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商事案件律师代理服务行为监管等40余条具体举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趋完善
1.重点领域立法有序推进。科学编制景德镇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完成《景德镇市城市山体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推动制定或修订《“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草案)《景德镇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
2.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把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4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0余条。
3.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质增效。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有效的规章2件,市县乡三级行政机关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85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1.数字赋能执法监督。打造“掌上执法监督”程序2.0,拓展完善“安静期”执法计划报批流程、执法检查数据采集和实时集中公开等功能,实现涉企执法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一站式”公开。
2.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出台慎用行政强制清单,累计对898家市场主体和4万余人次机动车驾驶人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免罚金额970万元。
3.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完成全市食品领域执法案卷和2021年以来全市非法采矿领域执法案卷的专项评查工作。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排查出2022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28个突出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
1.构建政务公开新平台。打造“政务公开+直播”新模式,推出“周三说政事”政务直播19期,直播间累计曝光量达33.58万,直播观看人次超过12.34万,点赞次数7.88万。
2.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7件、政协提案189件。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1个,有力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
3.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建设市、区行政复议一体化办案中心,实现中心城区行政复议行政争议一体化运作。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72件,其中案前调解106件,受理216件,办结157件,直接纠错率30%。
(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更加成熟
1.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23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2948件,调解纠纷12639件,调解化解12463件,化解率98.6%,涉及金额1245.43万元。
2.公共法律服务全面优化。高标准推进站所建设,全市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全年共接受法律咨询38029件。持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64件,报送中央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118件。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有力。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社区、园区延伸拓展,积极搭建“法律明白人”履职实践平台,在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设立“法律明白人”服务站(岗)。持续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完成全市9个国家级和2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初核、复核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如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还很薄弱;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突出法治思想引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市政府党组会议集中学习的重点内容,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活动向基层延伸、向深度拓展,全市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421场次,受众2.6万余人。
(二)强化法治建设统筹谋划。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10余次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法治建设相关议题,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出台《景德镇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办法》,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抓好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实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加大法治考核工作力度,完善全面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开展新任县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抓紧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实施。持续推进《景德镇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落地见效。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
(二)着力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强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措施,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
(三)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
(四)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4+2”改革,以更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五)完善落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持续提高多元化解质效,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