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德镇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16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芦继云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坚持开源节流、保障重点、防范风险、提升效能,全市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3亿元,较2022年实际完成数下降3.9%,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次性收入较多,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54.38亿元,非税收入35.92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95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8亿元、国防支出868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32亿元、教育支出43.9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7.75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7亿元、节能环保支出6.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0.22亿元、农林水支出22.6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8.48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75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6亿元、金融支出82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7.2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26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5亿元、其他支出907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9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3.41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9.1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31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1.69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9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8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626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43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62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5.3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6033万元、其他支出73.1亿元(其中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2.49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0.74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18亿元、支出45.2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亿元、支出3.4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99亿元、支出13.2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89亿元、支出12.8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43亿元、支出12.7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6亿元、支出2.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060万元、支出636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55亿元,支出10.55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58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17.42亿元,非税收入10.16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03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亿元、国防支出567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亿元、教育支出11.6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3.73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8.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2.89亿元、城乡社区支出9.73亿元、农林水支出3.1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31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36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15万元、金融支出18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866万元、其他支出93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8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3.85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3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0.7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4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3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428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59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28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81.0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635万元、其他支出18.9亿元(其中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8.67亿元)、债务付息支出5.81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35亿元、支出34.46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6亿元、支出5.9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89亿元、支出12.8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43亿元、支出12.7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6亿元、支出2.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060万元、支出636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2亿元,支出9.62亿元。
以上为全市预算和市级预算2023年执行情况,在编制决算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将会发生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牢固树立“大财政”的理念,全力以赴“保底线”,统筹兼顾“防风险”,凝心聚力“促改革”,全市财政基本平稳运行,重点民生基本保障,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坚持开源节流并重,以非常之策夯实财政运行基础。科学分析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多措并举稳财源、拓增量、优结构,不断提升统筹保障能力。强化财税收入组织。坚持定期调度财税收入,加强重点税源收入征管,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收入“依法征收、应缴尽缴”。加大财政资源整合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源资产,提升国有资源资产转化质效。加强优质税源涵养。聚焦“3+1+X”特色产业,充分发挥“资本招商”作用,用好景德镇市先进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引进陶瓷、航空产业项目3个,撬动社会投资3.6亿元。加快推动陶瓷产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着力培育陶瓷产业数字经济,2023年陶瓷产业税收突破10亿元。全力向上争取资金。积极做好打基础、保长远的工作,成功争取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等可用财力增量4亿元,市本级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将为今后分配到更多财力性转移支付争取政策空间。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动向,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1.5亿元,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06.61亿元,有力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倾尽全力保障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发放。调整“三保”专户资金归集比例,做实县级“三保”资金专户。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强化库款监测预警,防范库款支付风险。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1.66亿元。
二是坚持管控约束并联,以有力之举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全面落实党中央“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尽锐出战、精准出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多点发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扎实稳妥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成功申报财政部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40.9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占全省特殊再融资额度26.2%,每年降低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1亿元,有效缓释了财政刚性支出和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防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成功争取发行再融资债券29.16亿元,是全省唯一一个覆盖了全部到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的设区市,极大地减轻了全市还债压力。扎实有力开展资源资产盘活。制定《景德镇市平台优化升级土地资源资产盘活试点工作方案》,按照“产权清晰、历史干净、资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开展国有资源资产权属梳理和甄别,建立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台账,有序推进闲置资产、土地和矿山资产、森林资源资产等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利用高效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地方政府综合财力6.2亿元,优化平台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平台公司融资能力,加速推进全市融资平台优化升级。
三是坚持惠企助企并行,以务实之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有关政策措施,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和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减负纾困政策持续发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系列政策,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全市各类税费优惠政策总量减免31.67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8.32亿元,惠及纳税人8.46万户次,进一步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到40%。中小企业补助全面落实。以项目申报为抓手,积极争取中小企业项目补助资金,落实省、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8700万元、商贸类专项资金4033万元、航班补贴专项资金9940万元、陶瓷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成功申报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争取上级项目资金1800万元。落实“映山红行动”,兑现10家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奖励资金190万元。财政杠杆作用有效发挥。制定出台《2023年度景德镇市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方案》,通过评价与激励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政银企三方协同,促进金融支持和服务我市地方经济发展。以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为基石,财政金融协同发力,综合运用“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政采贷”等多元化财政金融工具,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企业倾斜。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营商环境优化稳步推进。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政采市场环境,全面清理废除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全流程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大力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信用+承诺”制,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四是坚持强基补短并进,以为民之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23年全市民生领域累计投入181.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5%。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市各级财政投入财政扶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2.54亿元,实施“一领办四参与”帮扶政策,投入贴息奖补资金753万元,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扩面,保费规模达到1.11亿元,同比增长26.3%。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落实全市199个省级新农村建设资金5970万元,落实农村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资金498万元,安排“厕所革命”补助资金1114万元,完成8000个左右农村户厕改造。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级各项粮食补贴政策,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13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93万元、稻谷补贴3578万元、粮油储备专项资金1030万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全市累计发放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327万元,争取上级支持农业资源利用、技术服务推广等各类专项资金1.13亿元。统筹安排1.26亿元资金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增强民生兜底保障力度。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延续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以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19亿元,统筹安排就业资金4339万元,加大一次性吸纳就业等补贴力度,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减轻自主创业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城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670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救助资金3.95亿元,发放特困供养资金4762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34万元。全力支持省、市民生实事落地见效,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提升。提质扩容社会公共服务。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力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类教育事业资金保障,全市累计教育支出43.91亿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御窑厂遗址申遗等项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地下污水管网等建设资金5033万元,生态环保资金8596万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瓷都”。
五是坚持推动立破并举,以创新之法提升财政治理水平。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财政发展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提高财政治理水平。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修订《景德镇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出台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并集中修订了28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市级国有企业纳入实施范围。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结果运用。逐步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选取环卫一体化、航班补贴等10个重点民生项目,市教体局、市文旅局等10个部门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对绩效评价较差的项目实施预算调减的约束性措施,累计压减二类项目支出8233万元,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强财经纪律执行监督。加强财政预算评审,开展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评审33个,审减金额5749万元,审减率10.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预算节约4339万元,节约率为6.9%。加强财会监督管理,聚焦减税降费、过紧日子、直达资金、代理记账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饬财经秩序,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市上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团结奋进的结果。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锐减,刚性支出激增,财政收支平衡异常艰难;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巨大,财政金融风险防控任务艰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政府可盘活利用资源捉襟见肘,财政可持续性需引起高度重视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努力解决。
二、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深化落实“五新”战略行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培植壮大主体财源税源,切实加强组织收入,牢固树立政府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全力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国家文化交流客厅、国际文化交流名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提供坚强保障,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一)2024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2024年全市财政在基本平稳、兜牢底线、严控风险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编制预算。
一是坚持“以收定支”。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将财政支出控制在可用财力之内,年初预算不留收支缺口,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开增支口子,确保每项支出都有收入来源,努力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二是坚持“防控风险”。严控财政运行风险,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严格落实上级明确规定的“三保”范围和标准,靠前安排“三保”预算、靠前执行“三保”支出,严禁将“三保”预算用于其他支出,严守财政风险底线。
三是坚持“分层执行”。落实上级对土地出让收入不得脱离实际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要求,按轻重缓急顺序分层编制预算、分层执行预算。除“三保”、还本付息外,分级安排其他支出,待土地出让形成财力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依次序到位经费预算,原则上无财力则不执行“三保”之外的支出预算。重点工程项目作为分层执行的最后一个层级,先满足一般公共预算各项开支后,再通过土地基金等其他财力安排。
四是坚持“过紧日子”。全面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在“五严控十不得”基础上,进一步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从俭举办节庆、论坛、展会和赛会等活动,没有效益、价值的活动坚决不办,用政府的“紧日子”“苦日子”保障人民的“好日子”。推动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在重点项目上用好绩效评估结果。
五是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将改革覆盖面扩展到市本级所有全额事业单位。按照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深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质性推进义务教育等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义务教育以县级为主管的法律规定。
(二)2024年全市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90.5亿元左右,与2023年基本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减去上解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208亿元。据此,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8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52.7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减去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预算财力约为221.16亿元。据此,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1.16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7.22亿元、支出安排44.2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6亿元、支出3.6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87亿元、支出14.1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52亿元、支出11.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05亿元、支出12.3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4亿元、支出1.8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662万元、支出5825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5.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减去调出资金等,预算财力约为2.39亿元。据此,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39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4年市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7.5亿元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减去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77亿元。据此,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7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57.2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减去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预算财力约为122.21亿元。据此,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2.2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3.84亿元、支出安排32.72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6亿元、支出6.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52亿元、支出11.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05亿元、支出12.3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4亿元、支出1.8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662万元、支出5825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减去调出资金等,预算财力约为1.62亿元。据此,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62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各级上报的汇总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批准同级预算并逐级上报后,再汇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市文旅局、市国资委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查市文旅局、市国资委部门预算草案。
1.市文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
收入预算11988.2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179.92万元,其他收入1172.15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367.49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268.67万元。
支出预算11988.24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的情况是:基本支出8833.57万元,包括人员类基本支出7736.68万元、公用经费类基本支出1096.89万元;项目支出3154.67万元。
公共财政拨款对应的支出9179.9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1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76万元。
2.市国资委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
收入预算650.9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650.93万元,无其他收入。
支出预算650.93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的情况是:基本支出568.93万元,包括人员类基本支出523.81万元、公用经费类基本支出45.13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
公共财政拨款对应的支出650.9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2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8万元。
以上是市文旅局、市国资委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同时,还附上市高新区和昌南新区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请各位代表审阅。
三、认真做好2024年财政各项工作
2024年,全市的经济形势将更加严峻,财政运行更加艰难,化解债务、防范风险的压力更加巨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意见,树立起“平衡收支、防范风险、支持产业、惠及民生、谋划改革”的长期财政工作总思路,早谋划、早部署、早动员、早见效,直面问题平常抓、抓平常,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竭尽全力保障财政收支平衡。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把财政可持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编制财政中期规划。在当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全市财政将持续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财政可持续能力规划已经刻不容缓。我们将启动财政中期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总结现行财政收支政策运行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调整全市财政收支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对未来3—5年财政收支进行科学合理测算、全面统筹安排,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为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参谋和助手作用,真正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放大国家试验区财税政策吸引力,力促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招引、落地、投达产,推动形成新的税费增长点。调整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摆脱对土地基金财力的高度依赖。全面摸清、依法盘活可变现的政府资源资产,壮大政府可用财力,增强财政调控能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动态监控,跟踪督导非税收入。强化财税协同、市县区联动,加强调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税费及时足额入库。加力提效向上争资争项。加强国家宏观政策研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和特别国债资金。增强各级各部门积极性、主动性,强化部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奋力抢抓数字经济、生物制造、低空经济等政策“窗口期”,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运用政策性工具撬动社会性资本联动投入,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养成长期过紧日子习惯。厉行节约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健全过紧日子制度,严格过紧日子执行,强化过紧日子监督。长常结合打好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持久战,对财政支出实行严格的分层管理,把有限的宝贵资金用在发展要紧处、民生急需上。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严格信息化项目审批管理;规范奖励性补贴发放;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缴存规定;通过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和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管理机制,减轻财政供养负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通用类办公资产配置,原则上各单位不得新增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二)坚定不移严控财政金融风险。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坚持“开前门”和“堵后门”并举,强化底线思维、系统观念,高度警惕房地产风险财政化、金融风险财政化、社会风险财政化、超前承诺财政化等各类风险的关联性、传导性,切实“平衡好财政、防范好风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坚持“三保优先”,筑牢兜实基层“三保”。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财政运行情况常态化分析,实时预警潜在运行风险,及时纠错纠偏。加强库款动态调控,精准计划月度用款,提升库款保障能力。筑牢风险防控体系,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建立健全财会监督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配合做好各项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增强财会监督权威性和威慑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聚焦“降存量、控增量、防爆雷”总体要求,落实落细《景德镇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总体方案》,提高资产盘活效率效果,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强化债务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完善债务考核指标,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闭环体系,有效控制我市全口径政府债务率。防范平台关联风险。积极争取再融资等政策支持,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和到期债务,减轻延缓偿债和融资压力,有效缓解债务风险。把好政府债券项目风险入口关,建立常态化收益催缴机制,确保按时足额上缴专项债项目收益。坚持举债与偿债能力相适应,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切实提高专项债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
(三)全力以赴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坚持聚焦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助力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切实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着力稳经济、扩内需、促发展。继续强化“大财政”理念,增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等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积极用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为全市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活水、汇财源、聚才智。支持文旅特色消费业态发展,助推具有景德镇特点的消费与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用好用活先行先试政策。全力支持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落实传统手工技法制瓷增值税简易征收的利好政策,推动景德镇陶瓷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顺利实施。依托“互联网+陶瓷产业”新业态模式,继续落实《景德镇手工技法陶瓷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加快陶瓷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督促各部门深入把握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形成向上跑资争项的工作合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度融入全省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聚焦陶瓷、航空、精细化工和医药等重点产业和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加速释放景德镇市先进科技创新产业基金、航空产业基金政策红利,以更大力度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走出一条具有景德镇特色的产业发展之路。
(四)持之以恒推进发展成果共享。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和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落实基本民生财政投入,支持办好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防止脱离财力实际搞过度保障,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乡村振兴财政投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险种,落实中央各项粮食补贴政策,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兜牢就业创业底线。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捕渔民、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牢牢稳住就业“基本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筑牢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财政补贴标准。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三馆一站”按规定向社会免费开放。着力支持御窑厂申遗、陶阳里街区创5A,提升文旅发展软实力与硬支撑,促进“陶瓷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五)蹄疾步稳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的成效。全面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和配合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市、区)收入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认真谋划实施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教育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支出与责任划分改革,从体制机制层面上规范市本级义务教育越级次办学。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全面部署推进市本级和县(市、区)零基预算编制改革,打破支出固化僵化的格局,促成高效节约的财政保障机制。积极参与非编人员规范清理工作,推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发力提升非编人员管理实效,切实减轻财政负担。配合完善财政供养人员动态管理机制,优化精简编制资源配置,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确保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与我市经济实力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与人口规模、区域面积及履职需要相匹配。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从严配置、规范使用、调剂共享、加强监督。提升预算管理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对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项目按规定压减预算。探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加强项目成本合理性分析研判,推进支出标准、成本控制、预算评审、事前绩效评估一体化。强化财会监督管理。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及资金使用结果绩效考核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流程,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作出更大贡献!
报告中有关名词释义和说明
一、积极财政政策
积极财政政策即理论上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指财政通过减少税费或增加支出,扩张总需求,避免经济衰退的情况下实施的一种财政政策,是实现逆周期调节的财政政策措施。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三、债务限额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而制定的债务管理方法。主要途径为:1.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2.逐级下达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地方政府债务;4.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新的形势下,现行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和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五、市区财税体制改革
2017年,我市制定出台了《景德镇市市区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景德镇市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市区财税体制改革涉及的地域范围为珠山区、昌江区、高新区和昌南新区。主要内容是:自2018年1月1日起,除中央和省级财政固定收入和分享收入外,其他税收收入(含教育费附加收入)在市与区之间划分为市级固定收入、区级固定收入、市与区共享收入。市级固定收入是契税、环境保护税地方所得部分、市级单列企事业缴纳和代征代缴的所有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以及市区范围内发生的门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区级固定收入是耕地占用税。市与区共享收入是除市级单列企事业单位及门临税收外,其他单位缴纳和代征代缴的增值税地方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市与区分享比例为50%和50%。同时,以2016年为基期年,核定市返还和各区上缴基数,各区上划市级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区,确保市区两级既有财力不变。因实施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市级获得的收入增量部分经统筹后,主要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加大对困难辖区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民生领域的保障水平。
2020年,进一步深化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将原市级单列的7家企事业单位的税收入库级次全部调整为区级,相关税收财力通过市区两级财政年终结算办理扣划,进一步提升(园)区组织收入能力,增强发展后劲。
六、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
2021年全省实施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主要内容是: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地方所得部分省与市县分享比例统一调整为3:7。以实际入库税收的总额来计算,增值税市县上划省级的比例由5%增加到1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市县上划省级的比例由8%增加到12%、环境保护税市县上划省级的比例由20%增加到30%。同时,省加大转移支付资金直达基层力度,规范优化基本民生领域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
七、“三保”
“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八、特殊再融资债券
特殊再融资债券是为偿还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本金而发行的债券,发行规模等于或小于原债券到期规模。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有利于推动隐性债务化解工作,能够一定程度上增强地方偿债能力,可以有效缓解财政刚性支出和债务风险。
九、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新预算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只以新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力可能为依据,重新评估各项收支的必要性及其所需金额的一种预算形式。因预算编制以零为基点,所以称为零基预算。
自编制2024年预算起,市本级行政、参公单位以及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零基预算编制改革范围。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强化收入统筹,非税收入全部由市财政统筹使用,与执收单位支出不再挂钩;强化支出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不得超标准编制预算;强化项目审查,未入库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对单位经常性项目结转资金,年底收回市财政,并适当减少下年度同类项目预算安排;强化预算约束,严控执行中预算追加行为,严格执行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予调整预算;强化绩效运用;提高编制质量。
十、增值税留抵退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允许纳税人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当期退还。
十一、“五严控十不得”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缓解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的客观需要。为准确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本级实施“五严控十不得”15条举措,具体如下:
“五严控”——严控一般性行政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严控展会论坛等活动、严控单位资产配置管理、严控委托外包事项。
“十不得”——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在外地举办会议、不得安排出省培训;原则上不得新增购置一般公务用车,不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除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安排外,原则上不得新增展会论坛,不得新增无实际价值的节庆活动;对超标准配置存量资产的部门,原则上不得新增资产配置;除涉及国家安全、抢险救灾、政务服务等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新增数据大屏、演示指挥系统等电子政务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新增编外人员;应由单位直接履职且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规定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委托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