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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总预算公开

来源: 预算科 发布时间: 2023-01-11 访问量: 收藏.png

关于景德镇市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1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芦继云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坚持牢牢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坚守不发生财政金融风险底线,坚定强化重点民生支出保障,全市经济运行相对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情况如下: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107.66亿元,可比口径增长6.1%。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47.18亿元,非税收入46.82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5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3亿元、国防支出0.8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0.35亿元、教育支出41.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6.96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1.99亿元、节能环保支出5.9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40.71亿元、农林水支出20.1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9.9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5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4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5.78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56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亿元、其他支出7.7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5.6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2.87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46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39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4.97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3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8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23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1.83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82.76亿元、其他支出98.94亿元(其中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98.52亿元)、债务付息支出9.29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46亿元、支出38.71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1亿元、支出3.2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57亿元、支出12.3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2亿元、支出9.9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8亿元、支出10.5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2亿元、支出1.4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56亿元、支出1.22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8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6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13.58亿元,非税收入22.68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88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亿元、国防支出0.6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7.35亿元、教育支出11.38亿元、科学技术支出3.08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4.0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2.2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9.43亿元、农林水支出3.2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07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9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48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2.99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3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66亿元、其他支出2.28亿元、债务付息支出3.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1.11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18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16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1.1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4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28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94亿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107.81亿元、其他支出47.86亿元(其中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7.6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5.24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23亿元、支出28.58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5亿元、支出5.4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2亿元、支出9.9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8亿元、支出10.5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2亿元、支出1.4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56亿元、支出1.22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7亿元。

以上为全市预算和市级预算2022年执行数,在年度决算编成后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将会发生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牢固树立“大财政”的理念,以当家的思维履行好管家的职责,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坚持精准施策、靠前发力,着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稳产业链供应链,以有力有效的政策举措稳住经济基本盘。千方百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国家“退、减、免、延、缓”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累计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39亿元,以看得见的实惠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出台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减免租金832.24万元,减免746户。落实“映山红行动”,13家企业获得130万元股改挂牌奖励资金。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综合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下,进一步减轻企业融资成本。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累计撬动社会资本73.1亿元,有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聚焦财政组织收入职责,用好用活国家试验区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拓宽财政增收渠道。依托“互联网+陶瓷产业”新业态模式,制定出台《景德镇手工技法陶瓷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规范数字经济企业(电商)在我市设立纳税主体,按照属地原则征收税款,着力培育陶瓷数字经济成为我市新的税收增长点,2022年陶瓷电商企业贡献增值税2100万元,税收总量突破3000万元。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紧盯重点项目、重点税源、重点税种实时跟踪与动态监控,加强收支管控,坚决防止税源跑冒滴漏,确保税收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拓宽与社会资本合作渠道,设立我省地市级首支政府引导产业基金——景德镇市科技创新产业基金,母基金初始规模10亿元,全面助力实施全市工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全力以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争资争项工作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40个,资金9.1亿元;新增专项债限额59.62亿元,一般债限额11.92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1.54亿元,有力支持乡村振兴、交通、水利等领域86个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力。抢抓专项债政策窗口期,强化专项债项目储备,积极开展2023年专项债项目需求申报工作,102个专项债项目通过了专家评审,总投资385.49亿元,专项债资金需求161.7亿元。持之以恒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实化预算约束机制,制定出台“五严控十不得”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市本级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亿元,“三公”经费预算压减414万元。完善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7.1亿元,把有限财力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优先,全力增强人民幸福质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补齐民生短板,持续增强民生福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落实乡村振兴资金2.58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一领办四参与”财政贷款贴息政策,落实财政贴息资金1043.46万元,撬动金融贷款2.42亿元,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守稳粮食安全“压舱石”,落实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资金3.48亿元,支持建设11.6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大市级粮油储备资金保障力度,落实市级粮油储备专项资金1080.84万元。推动农业保险提标、增品、扩面,全市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7141万元,有力推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加快补齐防灾基础设施短板,落实资金1.2亿元完成540余处水毁设施修复;累计落实全社会水利投资总额26.04亿元,支持景德镇水利枢纽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11月下旬我市突发新冠感染疫情以来,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市财政立即启动《景德镇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财政应急保障方案》,统筹调度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开辟畅通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紧急调拨1亿元库款资金到各县(市、区),全力确保疫情防控资金“调得出、跟得上、保得好”,坚决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为夺取全市疫情防控歼灭战全面胜利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同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安排,落实3598万元用于援万隔离工作经费,1250万元用于核酸检测实验室运行,增加安排700万元疫情防控应急资金,按新冠疫苗购置及接种经费的30%对医保基金进行补助,增强基层疫情防控能力。社会保障体系稳健运行。坚持将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347万元;落实就业“直补”资金599.7万元,统筹用于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拨付贴息资金212.21万元。全面完成医保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做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支持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贯彻实施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方案,城乡低保、医保、优抚对象等补助标准不同程度提高。积极推进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整合,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科教文化事业稳步推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按照“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原则,持续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全市教育支出35.74亿元,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大中院校职业教育能力。统筹安排文化旅游专项资金1.36亿元,用于支持文化产业、文物保护、文化旅游项目开发、“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落实科技专项资金1.13亿元,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充分发挥创新在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落实预算内生态环保资金5000万元,持续优化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空气优良天数排名全省第一,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排名全省第一。积极争取上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7200万元,进一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持以高标准打造“美丽瓷都”新样板,让景德镇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空气更洁净、市容更美丽。

三是坚持系统思维、严守底线,强力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坚持树牢底线思维,完善长效机制,全力以赴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放在优先位置,足额保障和支付基本支出,特别是保障教师等重点群体的工资和养老金等按时发放到位。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库款调度和实时监测,累计向各县(市、区)调度库款31.14亿元,切实保障基层“三保”支出需要。规范建立县级“三保”专户,对“三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项使用,确保基层平稳运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按计划有序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加强专项债项目收益催缴力度,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加大专项债券下沉力度,下沉专项债券资金11.15亿元,开启我市专项债由县区承接的历史。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优化升级。制定出台《景德镇市属政府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增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积极缓释平台公司债务风险,推动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应延尽延、应降尽降,争取新增贷款年利率降到5%以下,有效降低平台公司融资成本,有力应对资本市场兑付风险。全面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对财政工作的整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始终把高位推动、高效协同、高标落实贯穿于整改全过程,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快之又快地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高速高效打开了交易商协会市场,防范了金融风险引发的次生风险。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整改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举一反三补齐短板,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引领,努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聚焦改革破题、创新制胜,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出台《景德镇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分配制度,推动各项财政工作提质增效。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全面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修订完善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规程,实现财政业务和资金正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构建财政管理“制度+系统”双重管控格局。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出台《景德镇市公路养护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整实施方案》《景德镇市全域公交一体化改革市与县(市、区)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完成全市县区法检两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等领域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市、区)财政关系。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制度建设。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强化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定出台《景德镇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景德镇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流程,做到项目规模、支出可控,确保财政可承受。优化升级财政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力打造营商环境财政服务“金字招牌”,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系列政府采购政策,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制定景德镇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首违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推动建成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和不见面开标政采专厅,全面完成政府采购领域12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代理记账许可电子证照签发成功上线,会计资格证书开通邮政快递免费送达,实现财政业务办理全流程“无纸化”“零跑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点面结合,加快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在绩效管理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着力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对全市预算部门近600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并对二类和三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重点审核,增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制定出台《景德镇市陶瓷产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陶瓷产业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是坚持锚定重点、查改一体,大力推进财政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各项政策要求,认真履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统筹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将财政专项监督与业务部门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贯穿于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的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核查、“吃公函”、“三公”经费管理等监督检查,规范管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推动财政专项监督做细做实做好。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坚持重点监控和日常监督并举,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对资金流向全过程监控,严格规范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管理,落实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和约谈机制,加快推进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累计收到上级直达资金37.26亿元,支出28.13亿元,有力保障惠企利民政策加速落地生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市本级共完成采购预算金额2.1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13亿元,节约金额约1000万元。强化政府投资评审,评审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19个,报送评审金额1.49亿元,定审金额1.31亿元,审减金额1827.59万元,审减率12.23%,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监管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大监督”长效机制建设,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21项财政管理制度、25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升财政业务水平,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积极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财政会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着力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制度,规范财政执法和监管行为。

2022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市上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团结奋进的结果。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因素影响,财政增收乏力;预算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平衡压力日益凸显;政府债务不断增长,财政金融风险防控任务艰巨;“三保”所需国库库款的调控空间逐渐缩减;预算绩效和投资评审的科学性、专业性结果运用仍需提高。对此,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积极有力的举措不断完善改进。

二、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以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坚持“五新”战略行动,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坚持扩大内需,坚持保障民生,坚持防范风险,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硬化预算约束、优化收入结构、强化支出效能、细化事权和支出责任、实化绩效奖惩,一体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和全面建设幸福景德镇,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开创全市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

(一)2023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2023年全市财政在确保平稳、兜牢底线、严控风险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编制预算。

一是突出保障重点。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要规划、重点任务,强化财力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财政对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集中力量办大事。

二是严格只减不增。坚决落实《预算法》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预算编制源头入手,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相关支出只减不增,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关键处。

三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全口径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总额控制,将事业单位事业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不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行为。以收定支从严把控超收入进入、超收入可能拨付资金的行为。严禁以政府“抄告单”形式无预算动用库款。严控各类预算追加,规范预算调整调剂行为。

四是强化绩效引导。完善绩效管理链条,做实做细事前绩效评估,严把项目入库审核关口。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升绩效评价质效。硬化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五是严守风险底线。坚决保证“三保”在预算安排和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牢牢守住“三保”底线。足额安排债务还本付息预算,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应用,不脱离实际、超越财力资源随意增加政府支出责任。

(二)2023年全市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95.5亿元,比2022年增长2.1%左右,可比口径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减去上解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234亿元。据此,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4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46.4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减去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预算财力约为186.28亿元。据此,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6.28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4.8亿元、支出安排40.5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41亿元、支出3.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72亿元、支出12.8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23亿元、支出10.8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5亿元、支出11.2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4亿元、支出1.4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5亿元、支出0.76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4.1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减去调出资金等,预算财力约为3.48亿元。据此,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48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3年市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3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减去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80亿元。据此,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0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42.5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减去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预算财力约为107亿元。据此,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7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2.66亿元、支出安排29.89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9亿元、支出5.5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23亿元、支出10.8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5亿元、支出11.2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4亿元、支出1.4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5亿元、支出0.76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减去调出资金等,预算财力约为1.64亿元。据此,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64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各级上报的汇总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批准同级预算并逐级上报后,再汇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查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草案。

1.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

收入预算4443.9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145.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63万元,其他收入224.82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21万元。

支出预算4443.99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的情况是:基本支出4109.62万元,包括人员类基本支出3608.65万元、公用经费类基本支出500.97万元;项目支出334.37万元,全部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公共财政拨款对应的支出4145.5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31万元、农林水支出32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32万元。

2.市教体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

收入预算51832.1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7201.5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903.48万元,其他收入3727.07万元。

支出预算51832.13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的情况是:基本支出43867.98万元,包括人员类基本支出41322.27万元、公用经费类基本支出2545.71万元;项目支出7964.15万元,包括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127.1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6837.03万元。

公共财政拨款对应的支出47201.5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情况是:教育支出32404.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5.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8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79.19万元、其他支出1208万元。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

收入预算4227.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629.4万元,其他收入598万元。

支出预算4227.4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的情况是:基本支出2350.2万元,包括人员类基本支出2142.14万元、公用经费类基本支出208.06万元;项目支出1877.2万元,包括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536.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41万元。

公共财政拨款对应的支出3629.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3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56万元。

以上是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同时,还附上市高新区和昌南新区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请各位代表审阅。

三、认真做好2023年财政各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推进国家试验区树标杆的重要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准确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积极高效的财政政策,提升政策效应和资金效益。

(一)提升积极财政政策与金融资本协同配合,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资本、招商引资、消费投资、就业创业等政策举措的高效协作,合力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一是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大财政”理念,建立健全财政与金融资本政策工具的协同机制,用活用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市场将更多资产、资源、资金注入我市支柱产业和重点项目,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宏观经济发展。扩大政府债券项目有效投资,稳步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优中选优落实专项债项目储备入库,提升债券资金对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二是用好科创基金等产业加速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落实科技创新产业基金投资决策机制,选准企业、选好项目。以“工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构建“陶瓷、航空、精细化工和医药”+文化旅游+其他优势产业的“3+1+X”特色产业体系。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推进数字技术与先进陶瓷、航空等高新技术领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景德镇特色的数字经济产业体系。三是用活国家试验区扶持政策资金。全面梳理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重点工作任务,以最大力度向上级争取陶瓷文化保护、陶瓷非遗传承、陶瓷人才培育、陶瓷贸易交流、特色文旅品牌等各方面政策和资金,用活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为推动国家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建设赋能。

(二)持续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加速建设幸福景德镇步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施更多有力度、有温度的举措,落实更多暖民心、惠民生的行动,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一是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统筹用好促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就业优先政策提质加力。落实对特困行业社保缴费优惠和稳岗保障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二是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巩固教育支出多元化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持续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三是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支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促进中华优秀传统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四是深入实施健康景德镇行动。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继续落实疫苗免费接种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五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六是支撑乡村振兴发展。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持续整治人居环境。

(三)严格有力控制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一是筑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各级“三保”支出责任,延长直达资金监控链条,实施全过程管控,健全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和“一县一策”制度,确保县级“三保”保障到位,保证基层财政安全平稳运行。合理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继续加大对县(市、区)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提升基层运转保障水平。二是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突出保基本兜底线。从严控制超越财力实际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定政策,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和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完善从源头上防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制度机制,除中央和我省统一规定外,市域范围内既有民生政策不随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也不制定出台新的民生政策,保证政策实施连贯稳妥、可持续。三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持高压监管,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厘清政府和企业的偿债责任,分类审慎处置,稳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快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切实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优化升级。坚持积极稳健推动专项债限额下沉。继续不折不扣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督查整改要求,确保对政府债务依法依规监管到位、不留死角,坚决筑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底线。

(四)攻坚克难深化财政改革,以更加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提升财政效能

加快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步伐,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促进财政收入结构优化、财政支出效能提升。一是扎实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巩固拓展财税体制改革成果,探索推进市本级与县(市)税收收入分享体制,推动重点项目税收增量共享试点。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稳步推进义务教育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优化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完善市对下转移支付机制。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调整优化支出标准体系。积极有序推行零基预算编制办法,指导县区零基预算改革扩面试点。巩固拓展部门零基预算改革成果,加快将条件成熟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零基预算范围。启动修订《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市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调整优化部门公用经费开支标准科学化测定工作,分领域、分类别、分批次构建部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三是加快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推进预算管理工作,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推动财政系统信息贯通,动态反映各级各部门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全面建成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健全预算指标核算制度,加强财会信息质量监督。

(五)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力

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审查机制,加强有关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用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行为。二是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控制、核算、决算,完整反映预算资金流向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情况。强化预算指标管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标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是做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建设。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探索建立低效无效支出问责机制,推动提升部门和单位管理效率和履职效能。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探索开展政府收入绩效管理。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监管。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虚收空转、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私设小金库、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补助等违法违规行为,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推动出台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人大联网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推动实施联合惩戒。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践行“五新”战略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作出财政更大的贡献!




01. 关于景德镇市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pdf

02.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pdf

03.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pdf

04.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pdf

05.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pdf

06.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pdf

07.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pdf

08.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表.pdf

09.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pdf

10.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pdf

11. 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pdf

12. 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pdf

13. 202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pdf

14. 202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pdf

15. 2022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表.pdf

16.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表(代编).pdf

17.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表.pdf

18.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pdf

19.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表.pdf

20.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pdf

21. 2023年全市税收返还预算安排表(分级).pdf

22. 省财政提前下达景德镇市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pdf

23. 2023年全市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表.pdf

24. 省财政提前下达景德镇市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pdf

25. 2023年全市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表.pdf

26. 省财政提前下达景德镇市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pdf

27. 2023年全市和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和结余表.pdf

28. 2023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pdf

29. 2022年及2023年地方债务情况.pdf

30. 关于2022年景德镇市举借债务情况的说明.pdf

31. 2023年景德镇市中央、省、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情况说明.pdf

32. 2023年中央、省、市级衔接资金分配表.pdf

33. 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pdf

34. 景德镇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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