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我市常态化帮扶工作开展,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现将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主要用于市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补助和乡村建设。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5生产发展”、“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请按照《景德镇市财政常态化资金管理办法》(景财农〔2026〕10号)要求,做好预算指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和项目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抓紧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任务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拨付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三、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按照资金计划分配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2.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景德镇市财政局 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8日
附件1
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地区 |
小计 |
市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补助 |
乡村建设(第一批) |
备注 | |
|
重点村个数 |
分配资金 |
分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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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平市 |
744.01 |
10 |
400 |
344.01 |
|
|
浮梁县(含昌南新区) |
1715.09 |
19 |
760 |
955.09 |
含昌南新区37.73万元 |
|
昌江区 |
350.9 |
5 |
200 |
150.9 |
|
|
全市合计 |
2810 |
34 |
1360 |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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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