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守住防止返贫致贫底线,确保全市范围内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5生产发展”“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请按照《景德镇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景财农〔2023〕5号)要求,做好预算指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和项目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各项目点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各项目点建设的后续检查核实。
三、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按照资金计划分配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为了确保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按因素法切块下达的资金,项目应选择群众受益面较广、迫切需要建设的,单个项目资金额度在8-15万元之间,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以及帮扶村基础设施改造、维修,尤其是水毁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购置车辆与通讯器材、弥补经营亏损等其他无关支出。
附件: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表
景德镇市财政局 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地区 |
资金 小计 |
市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配套资金数 |
村庄整治建设配套 |
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 |||||||||||
重点村个数(个) |
资金数 |
省级村点数(个) |
资金数 |
资金数 |
备注 | |||||||||||
乐平市 |
1265 |
10 |
400 |
99 |
79 |
474 |
292 |
每个行政村市级配套补助1万元 | ||||||||
浮梁县 |
1236 |
19 |
760 |
45 |
45 |
270 |
161 | |||||||||
昌江区 |
279 |
5 |
200 |
18 |
5 |
30 |
31 | |||||||||
珠山区 |
26 |
0 |
0 |
0 |
2 |
12 |
14 | |||||||||
合计 |
2806 |
34 |
1360 |
162 |
131 |
786 |
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