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615/2025-17632

景德镇市财政局 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 农业农村科 发布时间: 2025-07-16 访问量: 收藏.png

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守住防止返贫致贫底线,确保全市范围内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5生产发展”“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请按照《景德镇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景财农〔2023〕5号)要求,做好预算指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和项目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各项目点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各项目点建设的后续检查核实。

三、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按照资金计划分配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为了确保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按因素法切块下达的资金,项目应选择群众受益面较广、迫切需要建设的,单个项目资金额度在8-15万元之间,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以及帮扶村基础设施改造、维修,尤其是水毁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购置车辆与通讯器材、弥补经营亏损等其他无关支出。

附件: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表   

                            

景德镇市财政局               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资金

小计

市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配套资金数

村庄整治建设配套

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重点村个数(个)

资金数

省级村点数(个)

资金数

资金数

备注

乐平市

1265

10

400

99

79

474

292

每个行政村市级配套补助1万元

浮梁县
(含昌南新区)

1236

19

760

45

45

270

161

昌江区

279

5

200

18

5

30

31

珠山区

26

0

0

0

2

12

14

2806

34

1360

162

131

786

498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