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020年,在省财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景党发〔2019〕18号),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一、健全完善制度,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景党发〔2019〕18号)精神,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景财办〔2020〕15号),明确和细化了2020至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计划和时间要求。同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明确市财政局与市直部门间、局内相关科室和单位之间的职责,规范了绩效管理工作流程。
二、加强业务培训,有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培训,有效提升业务素质。6月2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会,局党组成员、县级领导干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均参加了会议,研究部署了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分工,强调要凝心聚力,内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7月28日,我局邀请了上海闻政公司专业培训讲师前来授课,以市财政局为主会场、六个县(市、区)为分会场,以视频会议方式同步对全市预算部门、财政局业务科(股)室、财政所、乡镇以及中介机构等580余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8月23日,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以及中介机构业务骨干参加了上海市公共绩效评价行业协会组织的绩效管理中级训练营。通过这两次培训,既提高了主管部门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又提高了第三方的绩效评价水平,为全面提高我市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做优绩效目标。根据零基预算改革要求,部署做好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编审工作,要求全市所有预算部门在编报部门预算时对所有项目资金编报绩效目标,对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预算不予批复。同时,抽调了第三方机构业务骨干人员对所有专项资金(总计项目269个,涉及资金额95083.47万元)绩效目标进行重点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为2021年二类专项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督导各县(市、区)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按时按质完成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和2020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工作。依托财政一体化系统监控平台,对全市扶贫项目资金进行绩效监控,全市录入监控系统平台扶贫资金项目数215个,涉及扶贫资金2.037亿元,绩效目标填报、审核比例均达100%。
(三)狠抓绩效评价。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88家预算部门对本部门所有财政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和跟踪监控,并选取1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绩效自评金额涉及15.61亿元。同时,选取农村道路设施建设项目、环卫一体化项目、西城区截污管网工程、景德镇学院搬迁工程和市体育局五个项目(涉及金额7.04亿元)组织实施财政重点评价。为高质量做好今年财政重点评价工作,我们邀请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域国内知名企业---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与环卫一体化项目重点评价工作,并对另外4个项目开展质控。希望通过上海闻政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以评带教,以干代训,为景德镇市绩效管理树立行业标杆。
(四)强化绩效考核。一是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省财政厅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指标的考核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成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有效促进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