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财政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615/2024-15295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 农业农村科 发布时间: 2024-07-31 访问量: 收藏.png

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

为支持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协商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现将2024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景德镇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景财农20235)要求,做好预算指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和项目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请各(市、区)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督促指导各项目点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做好各项目点建设的后续检查核实。

三、请各(市、区)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按照资金计划分配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为了确保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项目应选择群众受益面较广、迫切需要建设的,单个项目资金额度在8-15万之间。市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守住防止返贫致贫底线,确保全市范围内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该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以及帮扶村基础设施改造、维修,尤其是水毁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购置车辆与通讯器材以及其他无关支出。

附件: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表


景德镇市财政局             景德镇市乡村振兴

 2024726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小计 “一领办四参与”贷款贴息和奖补 市级重点村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配套 新农村省建点配套 教育培训 其他 备注
1 市本级 25



25

2 乐平市 1174.87 2.5 400 90 408
274.37
3 浮梁县 1188 14 760 54 180
180 含昌南新区新农村建点配套资金30万元。
4 昌江区 308.34 16.53 200 27 36
28.81
5 珠山区 13.79 3.12



10.67
合计 2710 36.15 1360 171 624 25 493.85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