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12号建议的答复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
贵委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的建议》(第212号),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212号建议所提到的将互联网医院按规定开展网络挂号、门诊等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突出线上与线下均衡原则,实行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支付政策。
截至2024年3月28日,全市7家医院(所有5家三级医院和浮梁县中医院、景德镇爱尔眼科医院)已完成医保移动支付系统改造验收,参保患者可以通过该院的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生活号开展医保线上挂号、医保线上结算,按照医保待遇政策和医保“三大目录”标准进行报销,医保移动支付开展,减轻参保群众挂号结算等待时间,确保了我市参保患者线上、线下同时享有应有医保支付待遇。
卫健主管部门已批复我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业务,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卫健部门,根据定点医院自身工作需求,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院”业务,持续打通线上问诊、开药、处方流转、药品配送等各个环节。
感谢贵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希望贵委一如既往的帮助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