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医保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全国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从根本上理顺医保管理体制、从源头处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从关键环节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决策部署,都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强化内部医保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2020年末和2021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相继颁发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充分体现了“放管服”精神,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符合条件的均可通过申请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但对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也更加清晰、明确。您的提案建议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医保管理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新时期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管理人才,有效落实医保相关政策规定,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参保群众,不断增强广大参保群众就医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率,是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共同的奋斗目标。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都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给予帮助和支持,提供相关业务培训、政策培训等服务工作,协助各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医保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