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26〕10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西省地方标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DB36/T2094—2024)等文件要求,为征求公众的意见建议,现就《景德镇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本决策事项内容
《景德镇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一)本次《实施方案》稳评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信息公开等程序,并对《实施方案》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二)负面舆论传播引起的风险,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民众疑惑。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座谈会、走访、问卷调查、网络论坛等多种途径听取民众意见,逐个、集中回答民众关心的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受《实施方案》影响的居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实施方案》所持的态度(支持、反对或建议);
2.《实施方案》执行中可能存在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3.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与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评估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五、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曾 旭 联系电话:0798-8526779 邮箱:332881159@qq.com
第三方评估单位:江西人和瀚量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晶晶 联系电话:19168261399 邮箱:396006640@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办公楼1503-1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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