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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1-41178

市医疗保障局绩效考核制度

来源: 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08-18 访问量: 收藏.png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职工考核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市医疗保障局绩效考核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结合医保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考核对象主办责任、协办责任,以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以履职履责、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二、指标及评价标准    

()考核指标分为基础性指标和岗位特性指标。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将“服务意识、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纳入岗位特性指标。    

()综合考核中主要考察日常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局领导直接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及局领导研究决定后由办公室发布、分派到其他科室(岗位)的工作任务、突发事项紧急安排的任务等。  

三、考核方法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姜东波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实施指导监督,并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二)考核的方式。综合考核以分管领导考核为主,平时考核以科(室)长考核为主。实行按月考核,每月上旬对上一个月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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