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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6-15 访问量: 收藏.png

鲍文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断完善医保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医保项目

医保目录的制定调整权限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各地市及时贯彻执行,保障落地实施。自国家机构改革设立医保局以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深化医保目录管理改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着力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就医需求,建立健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努力实现医保目录结构更加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更加高效、基本医保保障能力和水平更加提升的目标,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增强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今年,新版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2967种,新增药品111种,其中108个目录外新增药品的价格降幅达60.1%。目录外新增药品涉及23个临床组别,包括56个慢性病用药(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23个肿瘤用药、17个抗感染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等,其中22个儿童用药、2个新冠治疗用药、2个国家基本药物,重点领域药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24种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被纳入谈判,20种药品谈判成功。

今年,省医保局对标对表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管理有关精神和目录编码,调整制定了《江西省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目录(2023试行版)》,医用耗材支付管理进一步“提质扩面”。

二、关于促进种植牙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口腔种植等缺牙修复服务的费用负担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新痛点。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省医保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全省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医保发〔2022〕16号)。着力于有效遏制当前口腔种植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不规范、价格不透明等行业乱象,让耗材回归产品价值本身,让医疗回归治病救人本质,有利于促进种植牙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最新消息,2023年4月20日零时起,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正式在我市落地实施,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前价格较高的士卓曼、登士柏、诺保科,从原采购中位价5000元左右,降至1850元左右;市场需求量最较大的奥齿泰、登腾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1500元左右,降至770元左右;牙冠参加竞价挂网的是单颗牙种植使用的全瓷牙冠,挂网平均价格300余元/颗,平均降幅约55%。同时,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也同步实行全流程调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费用不超过4100元,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3895元,其中含门诊诊查费、检验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等费用。

三、关于促进三医协同发展

按照景德镇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建立了卫健、人社、财政、医保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三医联动深化综合医改相关重点事项进行调度推进,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行改革部署。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三医联动”推进工作,落实落效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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