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景德镇市第二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公示
根据《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字〔2023〕25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19〕3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医药机构申请、专家组综合评估,现将2023年度景德镇市第二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合格的37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 1月23日至2024年1月3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医药机构有意见的向景德镇市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8-8331179
附 件:《医药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