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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相关医保政策问答

来源: 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8-22 访问量: 收藏.png

Q

小E小E,你知道什么是门诊慢特病吗?

门诊慢特病是指在医保政策中对一些病程较长、需要长期门诊治疗或用药的疾病类别的统称。这类病通常具有长期性,并且以门诊治疗为主,享受医保专项待遇,报销比例与限额高于普通门诊。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A

Q

小E,小E,目前景德镇市有哪些门诊慢特病可以申请?

根据参保类型的不同有所区别,职工医保有36种,居民医保有38种。根据疾病的临床治疗需要又分为Ⅰ类与Ⅱ类门诊慢特病,二者限额不同。城镇职工办理了多个Ⅱ类门诊慢特病的,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8000元;城乡居民办理了多个Ⅱ类门诊慢特病的,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详情请见(附件1)。

A

Q

小E,小E,在景德镇市怎样才能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呢?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根据景德镇市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认定标准(附件2)提供相应的病史材料。

③《江西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附件3)。

在景德镇市就医,可以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若在省内异地或跨省异地就医可以准备相应的材料提交至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医保经办机构转交至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系统登记,反馈办理结果,资料归档,办理结束。

图1 办理流程图


Q

小E,小E,请问怎样查询办理结果呢?

可以在赣服通医保专区中,或者江西智慧医保APP中的门诊慢病查询。

图2 赣服通医保专区

图3 江西智慧医保APP

A

Q

小E小E,我的参保地转移会门诊慢特病的待遇享受吗?

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认定的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省内医保关系正常转移接续时,转入地和转出地有相同病种的,该病种的门诊慢特病资格继续保留。参保人持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江西省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认定情况表》(附件4)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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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小E小E,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在异地就医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的待遇吗?

目前只有十种门诊慢特病开通了全国联网直接结算,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慢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这十种门诊慢特病可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余的门诊慢特病需要提供发票清单等材料在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线下办理零星报销,零星报销发票一年之内有效。需要提醒的是,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医保信息系统可实现直接结算的费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不予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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