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万挺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防通道设置全自动升降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消防通道设置全自动升降柱,切实有利于防止其他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但是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项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均由住建部门负责,消防救援部门不能强制要求各小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安装全自动升降柱。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鼓励和引导相关单位设置全自动升降柱,并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治理工作。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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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建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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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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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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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意见: | |||||||||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如实填写后,1份寄承办单位,1份寄市人大选任联工委,1份寄市政府办公室。 |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