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气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上级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5-14175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 《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来源: 景德镇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25-07-29 访问量: 收藏.png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国气象局对《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重新公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气象局

2025年7月15日

正式文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