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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4-10809

综合观测司关于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绩效评价工作的政策解读

来源: 景德镇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24-05-31 访问量: 收藏.png

各省(区、市)气象局,卫星中心、探测中心

  为做好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运行,促进体系效益发挥,我司组织编制了《2024年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绩效评价指标》(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指标》),现予以印发。我司将委托第三方据此开展2024年体系运行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此次评价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中的项目及相关要求,依托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信息系统,于2024年11月22日前提交全部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性。逾期提交的材料将视为无效;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评价资格。

  附件:2024年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绩效评价指标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