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根据《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要求,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为5月13日至19日,主题是“绿色转型,节能攻坚”,全国低碳日为5月15日,主题是“绿色低碳,美丽中国”。为做好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不断增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现将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参加全国、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
(一)组织观看全国、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5月16日上午,国管局将联合中国文联、河南省人民政府在河南省洛阳市举办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新华网直播。省发改委、省管局共同举办2024年江西省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省内主流媒体开展直播,直播网址将提前在市公节群发布。
(二)组织观看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片展播。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综合监管平台上线“精彩60秒”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短片(江西获奖作品),供全省公共机构展播。
(三)组织参加“云”竞答活动。围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碳达峰碳中和、垃圾分类、限塑、反对食品浪费、节约型机关建设、节水等主题参加“云”竞答活动。
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观看直播,国管局、省管局届时将统计各设区市观看人数并公布排名情况。
二、开展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暨主题宣传活动
(一)主办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政府办、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科协。
(二)活动时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
(三)活动地点:市发展中心北苑会议中心前广场
(四)参加人员:
1.市政府肖莉副市长;
2.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相关领导;
3.市直各单位及部分下属单位节能工作负责人;
4.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节能统计员。
(五)活动内容: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节约用水宣传,展示景德镇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成果、节约能源资源法律法规、日常节能降碳常识,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节能降碳承诺签名,召开202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暨能源费用托管推进会。
三、开展节能主题展览活动
(一)主办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活动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三)活动地点:市发展中心南苑食堂
(四)活动内容:在市发展中心南苑食堂开展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节约用水宣传展览。
四、举办江西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研讨会
根据省管局工作安排,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联合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定于2024年5月14-15日在我市举办“江西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研讨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开展公共机构“绿宝碳汇”碳积分竞赛
(一)主办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活动时间:5月13日—19日
(三)活动内容:节能宣传周期间,干部职工可在“绿宝碳汇”APP通过“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生活”“绿色公益”等低碳行为获取碳积分。活动结束后,根据活动奖励细则评选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
六、开展能源紧缺日体验活动
(一)组织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活动时间:5月15日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内容:开展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主题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活动当天,倡导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三楼及以下不乘电梯。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出行方式,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以绿色低碳实际行动支持节能降碳。
七、开展“绿色回收月”活动
(一)组织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公安局
(二)回收时间:2024年5月9日—30日
(三)活动主体: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四)活动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绿色回收工作,指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废旧商品的分类、存放,并与回收公司及时沟通,预约上门回收或集中回收,请市公安局协调回收车辆通行。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干部职工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二)强化宣传报道。积极在各级媒体和网站、政务号报道本地区本单位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围绕活动主题,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推动相关题材广播电视节目、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创作播出,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与节能降碳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做好总结提升。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认真总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图片形式报送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及有关工作经验,于5月2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市管中心公节科(电子邮箱:jdzjnk@163.com)。
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