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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景管字〔2023〕3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3-48362

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11-02 访问量: 收藏.png

市直各单位,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改委: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公共机构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管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管字〔202357)要求,在全市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宣传示范力度,在各县(市、区)、各单位遴选一批体制机制系统完备、应用技术先进适用、低碳运行效果显著的公共机构,通过典型示范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二、遴选条件

(一)机关类公共机构为独立办公单位的,应当获得节约型机关称号;集中办公区的,办公区内全部机关都应当获得节约型机关称号学校医院、其他类公共机构应当具备一定规模,年度能源消费原则上不低于500吨标准煤,适宜发挥示范作用。

(二)近2年内能耗水平低于本地区、本系统能耗定额引导值,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和碳排放指标。严格履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提升采购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比例。

(三)具有良好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基础,制定完备的绿色低碳运行管理制度,采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手段,稳定运行并达到节能降碳效果。按照同类最优原则,遴选出的公共机构应为下列重点方向之一工作成效最突出的单位:

1.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实现供暖、制冷、生活热水等用能系统全面电气化,无直接利用化石能源情况。

2.可再生能源应用。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能源转换效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均达到区域内先进水平。

3.绿色低碳建筑建设。实施建筑绿色低碳设计或节能降碳改造,强化绿色低碳运行管理,达到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或二星级绿色建筑及以上标准。

4.建筑用能智能化管理。建设智能化能源管控系统,实现建筑能耗和碳排放计量、监测、分析、预测,实现供暖、制冷、电梯、照明等用能系统集中监测控制和运行优化等功能。

5.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1年内,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3,中小型数据中心不超过1.5

三、遴选流程

(一)申报。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遴选通知,广泛组织动员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市直各单位组织符合遴选要求的所属单位申报。申报单位需填写《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申报表》。

(二)推荐。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聚焦重点、因地制宜、同类最优的原则,推荐1家公共机构申报绿色低碳公共机构,2023118日前将推荐表、申报表等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直各单位可聚焦重点方向进行推荐,2023118日前将推荐表、申报表等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三)初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展改革委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有关材料进行审核,采取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形式,确定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推荐名单,并推荐上报至省管局

(四)公示和上报。省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择10家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推荐名单,在官方网站对遴选出的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由省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共同向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申报。

()审核发布。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地区、各部门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抽取部分推荐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最终确定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颁发标牌、证书,示范期为3,自名单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本县(市、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申报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尤其是科、教、文、卫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行业特色。

()严格遴选流程。严格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切实遴选出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助力公共机构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强化政策支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创建单位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要将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情况作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的重要内容。

箱:jdzjnk@163.com

附件:1.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申报表

2.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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