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4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关于2015年住房公积金筹集使用情况实现决算和2016年住房公积金筹集使用计划预算的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请示》、《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秘书科、筹资科、信贷科、财务科、监察科、信息科、12329客服中心,下设乐平办事处、浮梁办事处。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9家。全年实缴单位1673家,实缴职工10.79万人,当年新增人数10568人。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 58.93亿元,缴存余额34.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6亿元。
(二)提取: 全市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73594.12万元,完成年计划116.82%,同比增加30187.86万元,增长69.55%。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57496.91万元,同比增长89.14%,退休等原因的销户提取,15358.76万元,同比增长19.23%。在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中,市区提取50905.2万元,乐平提取18759.86万元,浮梁提取3929.06万元。截止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24.3亿元,占累计归集额的41.23%,累计归集余额34.63亿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1056.2万元,业务支出5800.07万元,实现增值收益5256.1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8.15%,同比减少35.94%。
(四)个人住房贷款:1——12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9502.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23.61%,比上年同期增加32673.6万元,增长48.89%,发放户数3237户,比2015年增加703户,增长27.74%,截止12月底,住房公积金累计发放贷款42.13亿元,个人贷款余额26.05亿元。
三、近期关注重点
2017年把扎实稳健开展住房公积金工作放在首位,以信息化服务为主线,进一步规范管理、防控风险,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宣传,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2016年我市归集单位和缴存人数来看,归集单位和缴存人数保持增长,应继续将宣传与基数调整结合起来,形成合力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重点要针对非公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媒体联系,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2、保证运行安全,持续做好个贷发放工作。
2016年我市多头进行旧城区改造,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市民住房刚性需求抬升,楼市成交呈现量价齐升的格局,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落实到位,个贷发放量与去年相比,继续稳步攀升。2017年,中心将以安全稳健运行为要务,为更好的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做好服务工作,在优化服务的同时,严控个贷发放工作的审批审核,使资金安全得到控制,缴存职工的正当住房需求得到满足,为解决市民刚性住房要求,提供住房政策保障发挥积极作用。
3、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促进新系统服务水平。
为更好的服务缴存职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继续优化完善新的办公系统、信息化系统,以及服务体系。紧跟政务信息网络化、移动化的趋势,提升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功能,提高12329热线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做好“景德镇公积金”微信官方平台的管理和信息及时发布。打造多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以满足缴存职工信息化多样化的需求,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迅速、更便捷、更全面的服务。
4、继续严厉打击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违法行为。
近期社会上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安全,以更好地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切身利益。将通过采取信息联网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并对此类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一经发现,通报单位,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密切关注资金使用。
按现有公积金政策运行,同其他地市一样,我市公积金资金存量将会在2017年元月底之前全部释放,应及时调整政策,上报管委会决策,以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 2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