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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3-16 访问量: 收藏.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景府办字〔20147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我中心201411日至201412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保密审查办法等具体要求,依托市中心网站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相关各相关政府公开事项信息资料,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应公开尽公开,方便快捷地满足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我中心的政府信息需求2014年,市中心在省监管处和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民主监督,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政策法规、运行情况、管理服务、行业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共275篇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篇,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4篇,中心网站回应事件数264篇。

中心信息公开的形式: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中心,各办事处电子显示屏,单位政务公开栏,12329服务平台,景德镇政务,景德镇信息,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景德镇市电视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中心未接到各类当面、网上、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也未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中心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解决办法和措施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努力做好2015年度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克服困难,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公积金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积极参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水平。 

    另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市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其中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相关指标解释包括缴存、提取、贷款、国债、专项经费、廉租房建设等43个项目。让信息公开更透明,更准确,公开项目更细化。为推动公开住房公积金信息,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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