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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景德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1-16 访问量: 收藏.png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管理中心综合信息科编制本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公开平台等措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24,管理中心通过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82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0条,行政确认类事项0条,行政处罚类事项0条,行政检查类事项0条,行政征收类事项0条,公共服务类事项0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管理中心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管理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工作机制入手,完善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明确各部门信息提供与审核职责,确保信息来源可靠、内容真实。加强对历史信息的梳理与归档,方便公众查询回溯。

(四)平台建设。截至2024年底,我中心有1个政府网站和2个政务新媒体(“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浪微博)

(五)监督保障。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职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管理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部分住房公积金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专业性较强,对于一些缴存职工来说,理解和使用存在一定困难。加强对解读人员的培训,提高解读能力和水平。二是在媒体平台的信息公开应用方面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与公众的信息获取习惯和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建设,增强信息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下一步,管理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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