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第048号提案的答复
余梅婷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中心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现在上限为个人35万元,夫妻双方50万元。根据调查,我省周边地市贷款额度和我市制定的贷款额度基本持平。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较高,不适宜提高贷款额度。
为了解决我市房价与职工购房资金不足之间的矛盾,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景德镇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组合贷款指的是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而贷款额度升高,首付金额降低。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已实现全面覆盖,职工需求全面受理。所以首付压力较大的购房职工,可选择组合贷款。
待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下降到一定区间内,或我市房地产热度下降。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