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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1-00529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指南

来源: 景德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1-06 访问量: 收藏.png

一、“跨省通办”事项

(一)2020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2021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

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2.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3.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5.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模式和办理流程

(一)我市缴存职工在异地申请办理业务

1.办理模式

支持线上办理的,实行“全程网办”模式,不支持线上办理的,实行“代收代办”模式。

2.办理流程

(1)全程网办:缴存人直接登录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业务大厅(http://wx.jdzgjj.com/wt-web-gr/grlogin)和住房公积金手机APP任一渠道进行身份认证并提交申请,单位经办人直接登录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业务大厅(http://wx.jdzgjj.com/wt-web-dw/login),管理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2)“代收代办”:中心综合联系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接受业务受理中心传递的职工申请,并将申请分发,管理中心依职工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对业务办理材料进行拍照并传递至中心综合联系人,中心综合联系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将业务办结材料发送至受理中心,管理中心同时将业务办理材料原件邮寄至受理中心。

  1. 办理部门: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办理时限:

    (1)“全程网办”:即时办结;

    (2)“代收代办”:业务受理地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传递业务需求,业务属地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异地缴存职工在我中心申请办理业务

    1.办理模式

    通过查询对方中心是否支持线上办理,支持线上办理的,实行“全程网办”模式,不支持线上办理的,实行“代收代办”模式。

    2.办理流程

    (1)全程网办:引导申请人直接登录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业务办理渠道进行身份认证并提交申请,缴存地中心通过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2)“代收代办”:

    接收职工申请。受理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缴存职工申请,由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窗口服务人员对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查。如审查通过,留存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传递当日职工申请。受理中心对“跨省通办”窗口每个工作日接收的全部《申请表》进行拍照,登记《“跨省通办”业务汇总表》。由各地中心“跨省通办”联系人在一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办公助手”—“消息”功能上传当日职工申请明细及《申请表》发送至属地中心。次日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属地中心。

    反馈业务办理结果及办理材料。属地中心“跨省通办”联系人每个工作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由受理中心传递的职工申请,分发督办业务处室当日办结,依职工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对业务办理材料进行拍照,登记《“跨省通办”业务汇总表》。联系人在两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办公助手”—“消息”功能将当日业务办结材料发送至受理中心。次日将业务办理材料原件邮寄至受理中心。待收到纸质版《申请表》后,与业务办理材料一并进行存档。

    ④接收业务办理结果及办理材料。受理中心“跨省通办”联系人每个工作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业务办理材料并分发至业务处室,登记《“跨省通办”业务汇总表》。如职工还需办理相关后续业务,业务处室收到该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结果后,即可通知职工并为其办理后续业务。待收到邮寄的业务办理材料纸质件后,与职工《申请表》一并进行存档。

    3.办理部门: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办理时限:

    (1)“全程网办”:即时办结

    (2)“代收代办”:业务受理地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传递业务需求,业务属地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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