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府办发【2010】42号),组建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
(二)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三)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
(四)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五)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二、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管理中心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占志民
联系电话:0798-8519811
(二)财务科
负责承担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业务。
负责人:空缺
联系电话: 0798-8511937
(三)筹资科
负责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筹集和提取支付业务。
负责人:空缺
联系电话: 0798-8519659
(四)信贷科
承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业务。
负责人:空缺
联系电话:0798-8512519
(五)稽核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监察审计、普法教育、综合治理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王树峰
联系电话:0798-8515099
(六)综合信息科
承担住房公积金信息服务工作。
负责人:郑超
联系电话:0798-8515050
(七)12329客服中心
负责12329热线服务的运转,提供业务办理的政策解答。
负责人:空缺
联系电话:0798-8515050
(八)乐平办事处
负责乐平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军
联系电话:0798-6860555
(九)浮梁办事处
负责浮梁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负责人:空缺
联系电话:0798-2620685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高金虎。
主持管理中心全面工作,主管财务工作,分管秘书科、筹资科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雷亚琴。
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务工作,协助主任分管信贷科、稽核科、综合信息科和12329客户中心工作。
副主任:周景奇。
协助主任分管乐平办事处、浮梁办事处和财务科。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德镇市昌江区紫薇路87号。
2.行政服务中心(筹资、信贷科):景德镇市昌江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大楼1楼大厅。
3.乐平办事处:乐平市学府路一号(移动公司对面)。
4.浮梁办事处:浮梁县三贤街天然居A栋2楼。
办公时间(日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平办事处、浮梁办事处:
夏季:9:00-12:00;13:30-17:30
冬季:9:00-12:00;13:30-17:30
2.行政服务中心:
夏季、冬季:9:00-12:00;14:00-17:00
联系电话: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798-8519811;
2.行政服务中心筹资科:0798-8519659、行政服务中心信贷科:0798-8512519;
3.乐平办事处:0798-6818308;
4.浮梁办事处:0798-262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