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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来源: 景德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9-01 访问量: 收藏.png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自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主要职责如下: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工会、党总支)

1、负责公文运转,承担向市委市政府起草党建政务类工作汇报。承办党政类会议筹备工作。

2、负责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人员奖惩等劳动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管理。承担工会、党总支等群团日常工作。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帮扶、乡村振兴、总务后勤、值班应急、公共节能、保密等工作。落实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和政务公开制度。

负责人:王树峰

联系电话:0798-8519811

(二)财务科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制定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牵头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工作;负责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并落实整改。

2、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机构年度经费预决算和增值收益分配计划。汇总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预决算报告和年报,上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负责中心各类统计数据汇总和上报。完成部、省、市等上级部门的统计上报任务。

3、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明细账、单位明细账和总账的管理指导,定期与银行对账,保证账账相符,大额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定期存单、支票、重要凭证、财务和法人印鉴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拟定资金调拨计划,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负责人:余建

联系电话:0798-8511937

(三)综合信息科

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各办事处、科室沟通、汇总业务需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业务运行模块。管理和使用电子检查工作。

2、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软硬件管理和资产登记,并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的技术培训和使用指导。负责单位和各办事处电脑、网络等日常维护工作。

3、负责业务相关大数据管理对接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对“政务云”、门户网站、住房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等安全运转。

负责人:郑超

联系电话:0798-8515050

(四)政务服务科(12329客服中心)

1、负责收集行业管理和业务动态信息,更新门户网站、公众号和政务微博政策类信息更新。指导业务科室和办事处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并将相关工作情况和业务分类数据报上级部门。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对接市政务局和业务关联单位。

2、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业务体检报告,对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指标进行分析,提出优化建议。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研究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类规范性文件起草,并对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配套编制住房公积金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3、负责12329客服热线接听、登记和反馈(含乐平、浮梁)。

负责人:邱凌云

联系电话:0798-12329

(五)稽核科(信访办)

1、负责落实党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对口联系派驻纪检组。负责纪检组交办的政治家访、政治谈话、廉政档案等工作。协助纪检组办案等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各办事处、各科室工作作风、考勤管理、窗口服务等监督检查。

2、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业务稽核。编制住房公积金业务稽核报告。牵头巡察、审计存在业务问题整改和相关问题线索处理工作。  

3、监督和指导各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普法考试和执法证申、换领工作。开展宪法、住房公积金条例和政策业务等法治宣传工作。对口联系各级法院、市司法局和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会同法律顾问,对各类会议、签订各类合同、制发的各类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牵头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住房公积金行业信用信息归集等工作。牵头并指导业务科室和办事处骗提骗贷、不良逾期贷款催收,以及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

负责人:程娟平

联系电话:0798-8515099

(六)业务审核科

1、负责对需二级审批全部(含乐平、浮梁)业务进行审核。

2、负责与业务科室、办事处业务沟通协调,牵头汇总需要上报主任办公会审议的业务审核事项。

3、配合稽核科和政务服务科开展业务审核流程制定和调整工作。

负责人:黄斌

联系电话:0798-8515266

(七)业务受理科

1、负责市区(含珠山区、昌江区、高新区、昌南新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受权对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受理、审批、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楼盘资格准入、管理。

2、负责派驻市政务局窗口管理服务,配合稽核科做好市区信访化解工作。

3、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和逾期贷款进行清收和贷后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浩东

联系电话:0798-8511788

(八)乐平办事处

1、负责乐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受权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的业务受理、审批、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楼盘资格准入、管理。

2、负责驻乐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和管理。对口联系乐平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承办交办工作,按时参加当地的相关会议。

3、负责乐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执法检查和建缴扩面工作。对逾期贷款进行清收和贷后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军

联系电话:0798-6813985

(九)浮梁办事处

1、负责浮梁县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受权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的业务受理、审批、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楼盘资格准入、管理。

2、负责驻浮梁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和管理。对口联系浮梁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承办交办工作,按时参加当地的相关会议。

3、负责浮梁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执法检查和建缴扩面工作。对逾期贷款进行清收和贷后管理工作。

负责人:占志民

联系电话:0798-2620857

三、领导分工

主任:邵圆。

主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和内审稽核、信息化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主管稽核科、综合信息科、政务服务科(12329客服中心)。直管乐平办事处、浮梁办事处。监管住房公积金资金调拨。

党组成员、副主任:雷亚琴。

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挂点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分管秘书科(党总支和工会)、财务科、业务受理科、业务审核科。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德镇市昌江区紫薇路87号。

2、行政服务中心:景德镇市昌江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大楼1楼大厅公积金窗口A2区。

3、乐平办事处:乐平市洎阳中路386号。

4、浮梁办事处:浮梁县三贤街天然居A栋2楼。

办公时间(日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平办事处、浮梁办事处:

夏季:9:00-12:00;13:30-17:30

冬季:9:00-12:00;13:30-17:30

2、行政服务中心:

夏季、冬季:9:00-12:00;14:00-17:00

联系电话:

1、政务服务科(12329客服中心):0798-12329。

2、乐平办事处:0798-6818308。

3、浮梁办事处:0798-262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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