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调办字〔2021〕17号
队各科(室):
经队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优化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八五”普法顺利开局,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省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赣调办字〔2021〕92号)《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普法办关于印发<2021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景普法办字〔2021〕1 2号)要求,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决定于12月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在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按照《江西调查队系统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工作措施等,精心策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突出“时、效、度”,不断掀起统计法治宣传新高潮。重点安排如下:
(一)撰写发表一篇署名文章
队主要负责人撰写一篇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署名文章,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总队执法监督处云盘。
(二)制发一批统计普法宣传品
围绕今年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和总队统一发放的各类普法作品资源,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自身实际宣传需要制作一批普法宣传品,面向调查对象、社会公众进行发放,扩大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并及时通过短视频、工作动态等形式反映普法宣传成效。
(三)开展一次“送法进乡村”宣传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赴对口帮扶村丽阳镇江联村开展一场针对村民群众的普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宣讲、发放普法纪念品,为村民讲解宪法内容、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法律融入广大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之中,打造农村良好法治环境。
(三)开展一次“《统计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期间,联合乐平调查队开展统计法进社区活动,通过设立统计法律知识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更加生动、直观地展现给群众,让广大居民深入了解统计法,引导群众树立统计法律意识,共同维护统计法律权威,使广大居民成为统计调查工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四)开展一次专题学习
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知识。
(五)组织制作动漫微视频
积极策划制作动漫、微视频、图解、漫画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推动统计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普法活动
组织干部职工及时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积极向国家统计局选送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统计局开展的统计法相关知识专项答题活动;积极参与市普法办组织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本次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是我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要紧紧围绕统计法治建设中心工作,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精心部署实施,为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队干部职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职责各项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上下联动,加强协作。要按照统一部署、协调一致的要求,加强与总队、与市普法办、与辖区县队的联系,统筹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围绕活动主题精心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切实做好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是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主动适应当前传播规律和受众需求,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