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调查信息网站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
二、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严格按局内规定执行,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审定稿件,待审定之后方可向网站上传。
三、网站信息不得包含以下内容: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及未向媒体公开的统计数据。
四、用户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五、发现网站上有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综合执法科报告,由综合执法科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队领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