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景德镇调查队
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景调字〔2016〕3号
队各科室:
按照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结合本队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计划
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实施。
1.集中学习由队党支部统一组织,确定时间。
2.各科室要按照全队学习安排,组织本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和开展个人自学。
3.队党支部将对全队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三、学习时间
各科室每周五下午组织学习。中心学习任务另行组织。
四、学习要求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应按时参加学习。因公或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应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
2.为保证学有成效,每次学习个人要按规定做好学习笔记。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2016年第一季度理论学习计划
学习时间 |
2016年第一季度(1月—3月) |
学习地点 |
队长室 |
学习专题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握协调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为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
学习资料 |
1.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3.习近平、刘云山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4.《习近平春节前夕赴江西看望慰问广大干部群众纪实》(《当代江西》2016年第2期)。 5.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国家统计局党组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 6. 8.《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15年11月4日); 9.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人民日报》2015年11月4日)。 |
学习方法 |
集中学习讨论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
讨论题目 |
联系统计调查工作实际,如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如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如何抓住机遇,开拓统计调查工作新局面。 |
2016年第二季度理论学习计划
学习时间 |
2016年第二季度(4月—6月) |
学习地点 |
队长室 |
学习专题 |
学习“五大发展理念”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刻领会全国两会精神,系统学习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 |
学习内容 |
1.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中国共产党章程》 5.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6.国家统计局《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
学习方法 |
集中学习讨论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
讨论题目 |
如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切实做好统计调查服务。 |
2016年第三季度理论学习计划
学习时间 |
2016年第三季度(7月—9月) |
学习地点 |
队长室 |
学习专题 |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新准则、条例,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
学习内容 |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 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统计弄虚作假、遏制数字腐败的重要批示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
学习方法 |
集中学习讨论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
讨论题目 |
结合实际,谈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中央的精神和部署统一到工作中,运用好新理念开拓统计调查工作新局面。 |
2016年第四季度学习安排
学习时间 |
2016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 |
学习地点 |
队长室 |
学习专题 |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
学习内容 |
1.《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1月13日)。 2.《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年1月出版)。 3.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赣发[2016]3号)。 |
学习方法 |
集中学习讨论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
讨论题目 |
结合实际,谈如何坚持用权为民、统计为民,自觉按规则、制度和统计法律行使权力,不以权谋私,不以数谋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