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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4-11371

机构职责

来源: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6-07 访问量: 收藏.png

    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市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景德镇市分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辖区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3.分析、研究辖区经济金融形势,为上级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4.防范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5.负责管理所在辖区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6.管理所在辖区货币发行、人民币流通管理、金银管理、发行库管理和反假货币等工作。

  7.管理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维护辖区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的协查。

  8.管理所在辖区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9.管理所在辖区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10.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11.承办上级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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