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及相关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及景德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江区紫晶南路(原西山路26号);邮编:333000;电话:0798-851099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以来,景德镇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抓好市税务局党委“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税务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决服务景德镇“五新战略”,坚定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坚决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提升工作站位,规范制度流程,优化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营造优良的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服务试验区建设和工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围绕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围绕服务景德镇国家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全市“五新战略”及工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多方位多形式对试验区等最新税收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注重与媒体沟通与合作,加大对减税降费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2021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5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25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8条,减税降费类信息24条,概况信息类85条;在微博平台公开发布信息238条,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发布信息424条;市税务局外网公开发布信息171条。
(二)完善受理机制,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确保受理渠道通畅和受理的规定时限内完成。二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开展申请事项的审核及查询,针对复杂申请审慎推进,严格答复标准,规范出具答复文书。三是持续推进依申请服务工作,注重办理过程中的沟通交流,与各责任部门及申请人做好电话沟通和告知,提供办理渠道和流程,让申请人能及时了解信息,提升申请人满意度。
(三)提升业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学习培训在日常,在党委会第一议题和党委中心理论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办公室业务培训等,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及时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和新要求。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分析工作短板和不足,强化对县(市、区)税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督导,组织及时整改到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赣税办便函〔2021〕27号)及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与信息化科工作要求,市税务局对照问题清单,梳理出政策解读没有关联原文链接、信息公开指南不全面等问题38条,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任务图,对涉及景德镇及各县(市、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及内容全面梳理,逐项逐条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了市局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拓展公开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积极用好自身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服务平台,主动对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和自身建设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管理,努力扩大传统渠道的公开效应。二是深入拓展对外各级媒体平台的合作。加强与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景德镇市委信息、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合作,努力做到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按照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系统同步深入推进税收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形成协调共进的良好局面。
(五)压实岗位责任,加强监督保障。一方面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市税务局领导最新职责分工,及时调整最新领导小组文件,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强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并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科室各负其责工作机制的运转。另一方面,将政务公开作为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对税务部门的重要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考评内容、工作要求、考评方式、考评依据、考评时间等要素,依托绩效考评和督查督办等不同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顺利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33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接到网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这一年,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税务政务服务水平,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困难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日常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仍需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的执行力需进一步加大。
2022年税务部门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专题培训。举办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对各科室、各县(市、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进行专门培训,持续更新理论知识,不断提升操作能力。二是深化主动公开。通过整合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各类新媒体,不断拓展丰富公开渠道,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支持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切身权益。三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将最新税收政策解读与信息发布统筹考虑,做好政策信息的同步解读适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快捷化、大众化、长效化。四是开展常态化自查,及时对平台更新内容的时效性、实用性做“体检”,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五是做好上级部署的其他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