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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1-10 访问量: 收藏.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编制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及景德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紫晶路8号;邮编:333000;电话:0798-851099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落细《条例》工作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及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

(一)高效推进主动公开。市税务局围绕市委“两地一中心”战略定位,落实省税务局“一二六”工作思路,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积极探索“高效办成一件事”,围绕倾力服务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扛牢组织收入主责主业、落实全面依法治税、支持陶瓷、航空、精细化工和医药等“1+2+N”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承办“聚力向新——看税收走基层”网评品牌(江西行)活动,多维度多形式多渠道对税收政策向社会进行宣传解读。2024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0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3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0条,减税降费类信息33条,概况信息类25条。

(二)从严开展规范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税费重点工作、敏感焦点事项等重要信息实行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制度,严格规范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审批流程。结合系统领导干部调整,及时规范做好有关人事类信息公开维护。强化对外公开平台常态化监督监测及不定期抽查检查,实行立查立改机制。针对重要事项、错敏信息建立第一时间提醒反馈机制,组织开展欠税公告、个人隐私等重要公开事项整改规范工作,稳妥做好风险应对处置。加强对外公开信息过程管理,强化动态更新维护,组织开展岗位人员培训辅导,不断提高岗位人员业务能力。

(三)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难点重点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网站新媒体监督检查,以检查促整改、以考核促落实,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跟踪检查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业务培训和交流,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和岗位人员培训重点内容,进一步税务干部提升公开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四)优化信息审查流程。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力度,确保守好信息发布关口。完善优化主动公开信息审查流程,有力保障欠税公告等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夯实公开基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8条。

(五)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服务平台,开辟信息公开专题栏目,主动对税收政策法规、税收行政处罚、人事任免、财务预算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子屏、公开栏等管理,努力扩大传统渠道的公开效应。据统计,市税务局2024年在微博平台公开发布信息159条,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发布信息199条;在市税务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38条。继续深入拓展媒体合作新平台。加强与新华社、人民网等省级媒体、景德云媒等主流媒体,以及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和网络大V深度合作,做到税收信息公开透明、应公开尽公开。据统计,全系统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信息120余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0(单位: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4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3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4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审核把关还需加强、公开平台税费信息服务的时效性还需提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一是聚焦税费政策举措等重点热点,不断优化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载体平台服务功能,探索创新创优公开服务方式产品,加大政策宣讲解读力度。二是结合重要时点、重点工作、敏感信息等,严格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实行提级审查和全面监测。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前风险评估及提示提醒,对于问题实行立查立改,切实提升全系统税费信息公开服务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税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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