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颖、余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将M级纳税人纳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惠及范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三条第一款均明确规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仅适用于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的纳税人。M级纳税人不在政策适用范围内。
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制定,市税务局职责为依据文件规定受理、审核、办理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市税务局已将两位政协委员关于M级纳税人纳入留抵退税范围的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