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市教育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局党委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着力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市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健全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回应”的原则,落实行政性规范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查。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发布机制,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回应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二)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责任落实。印发《市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各科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市政府网站我局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通报网站公开自查情况,专人督促整改落实,全面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探索建立和运用多平台、多媒体,开拓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中国瓷都信息公开平台我局栏目建设,推进局网站集约化工作。根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专门设置信息公开目录进行链接,并责成专人维护更新。与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景德镇网、景德镇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开展中高考政策解读、小升初、职业教育等信息发布。加强教育局微信平台建设,设置专职编辑,定期发布教育动态、科普知识和互动服务等内容,该平台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教育信息145条。
三是加强内容建设,提升公开影响力。围绕群众关心事项,做好统计情况的主动公开。在局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布师资评聘、小升初电脑排位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局内部教育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处罚结果的制作收集、法制复核、保密审查、专人上传等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条,在中国景德镇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在政务微博、微信各公开政府信息145条,通过各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9条,2018年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共公开教育行政处罚结果3件,“双随机一公开”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面应用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开展依申请公开系统登记录入、办理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各类答复模板。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规定和指南,并予以公开。严格执行局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严格遵照登记受理、业务把关、法制审查、保密审查、领导审签、告知递送、系统归档等流程办理,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便民。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五、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与建议
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营造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预先审核制度,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
二是探索应急管理和处置信息公开工作。立足机构改革,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转型升级,依据职能转变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修改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统一发布口径,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是建议加大信息公开保障力度。加强业务人员教育培训,普及信息公开知识,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评优评先提供支持。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国景德镇部门子栏目功能开发,提供子栏目公开目录下载功能、后台统计功能等,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市教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 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 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48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 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 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