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景德镇市S205乐平市大田至乐平南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景路综规字【2021】11号)等有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S205乐平市大田至乐平南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103-360200-04-01-630423)。
二、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为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址
本项目位于景德镇乐平市境内,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项目起于乐平市大田村,与G206及老S205顺接,路线往南与G206共线并利用老路绕乐平市东北外环布线,途径杨衣山、梅冲村、庙顶下村,在接渡镇与G206共线段,设接渡大桥跨越乐安江后继续沿老S205布线,沿途经过袁家亭、东津饭村、花亭村,项目终点与德昌高速乐平南收费站互通匝道平交,与S205老路顺接,路线全长22.645km。
四、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技术指标
拟建项目路线全长22.64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部分路段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 60km/h, 路基宽 24.5m(部分路段路段21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部分路段兼城-A级)。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 79072.058 万元,其中建安费 57190.2806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政府配套。
六、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初定为24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七、招标方案
由项目法人按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依法招标。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其他
请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此复。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