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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21X/2021-50110

关于同意调整景德镇陶溪川景区开发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景发改审社会字〔2021〕28号
来源: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10-15 访问量: 收藏.png

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景陶文旅字〔202127号《关于重新审批景德镇陶溪川景区开发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委于20201012日以景发改审社会字〔2020165号对景德镇陶溪川景区开发项目(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因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发变更,为使项目更加符合实际,经研究,现同意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景德镇陶溪川旅游景区开发项目(三期);

  

2.建设单位:景德镇陶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景德镇市珠山区朝阳路北侧陶溪川北路西侧地块;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3.85亩,总建筑面积1699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博物馆,停车场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亿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9780万元,安装工程费3267.27万元,设备购置费18514.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427.74万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946.25万元,监理费1015.62万元,设计费4920万元,招标代理费68.17万元),预备费2410.46万元,建设期利息56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6.项目周期:18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021324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3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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