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景陶文旅字〔2021〕27号《关于重新审批景德镇陶溪川景区开发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委于2020年10月12日以景发改审社会字〔2020〕165号对景德镇陶溪川景区开发项目(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因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发变更,为使项目更加符合实际,经研究,现同意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景德镇陶溪川旅游景区开发项目(三期);
2.建设单位:景德镇陶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景德镇市珠山区朝阳路北侧陶溪川北路西侧地块;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3.85亩,总建筑面积1699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博物馆,停车场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亿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9780万元,安装工程费3267.27万元,设备购置费18514.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427.74万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946.25万元,监理费1015.62万元,设计费4920万元,招标代理费68.17万元),预备费2410.46万元,建设期利息56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6.项目周期:18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021年3月24日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