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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21X/2021-50109

关于S302鹅湖至锦里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景发改审交通字【2021】18号
来源: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10-15 访问量: 收藏.png


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景德镇市S302鹅湖至锦里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景路综规字【2021】1号)和江西霆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 S302鹅湖至锦里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S302鹅湖至锦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020-360200-48-01-047402)。

  

  1.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为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

  

、项目建设地址

  

拟建项目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路线起点 K83+990 位于鹅湖镇省 道 S302 与省道 S205(鹅湖大道)十字交叉处,经桥溪村、朱锦村、金竹山寨景 区、桃岭村、双河村,路线终点 K108+045.523 位于锦里村(与省道 S505 交叉处),路线全长 24.056km

  

四、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技术指标

  

拟建项目路线全长 24.056 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60Km/h(局部特殊路段 40Km/h, 路基宽 10m(局部特殊路段采用8.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 级。

  

、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 45104.1113 万元,其中建安费 33206.2333 万元,预备费为2988.5610 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政府配套

  

、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初定为24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招标方案

  

由项目法人按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依法招标。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其他

  

请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12 23

  


  


  


  


  


  


  


  


  


  


  


  


  


  


  

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S302鹅湖至锦里段公路改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各项规费不需要招标,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需要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重要材料事项包含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3、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21223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2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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