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市城投集团关于申请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洪源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景城投字〔2021〕4号)收悉。根据《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洪源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意见》及《关于确认景德镇市城开投金岭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安置房纳入我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纳入我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复函》(景棚办字〔2021〕3号)等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1-360200-04-01-232444),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洪源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洪源镇
三、建设单位:景德镇市城开投金岭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62421.2平方米,项目建设安置房818套(其中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数700户)。主要建设包括地下停车场44800平方米、小区广场及道路38956平方米、绿化24286平方米、天然气管网106350.6平方米、室外给水工程3400米、室外污水工程4000米、室外雨水工程3000米、室外供电管线(含配电设备)3600米、路灯145盏、围墙1800米等配套基础设施。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100000 万元,其中:配套基础设施投资6485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及国家政策性资金;
请按国家要求办理相关各项手续,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争取尽早开工并发挥作用。
特此批复
有效期二年
2021年1月21日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洪源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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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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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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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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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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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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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各项规费不需要招标,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需要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重要材料事项包含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3、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2021年1月21日 |